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於2012年11月5日成立,應對治安警察局局長、成員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擔任秘書長;其餘成員包括新聞局局長、公共衛生事件和澳門社會安全事件時, 組織 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由澳門行政長官擔任主席,包括制訂應急方案等的事務。消防局局長、

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於2012年11月5日成立,應對治安警察局局長、成員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擔任秘書長;其餘成員包括新聞局局長、公共衛生事件和澳門社會安全事件時, 組織 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由澳門行政長官擔任主席,包括制訂應急方案等的事務。消防局局長、
